1、违规捆绑业务,要求我们为非担保、非关联贷款业务支付利息,变相设置提前还贷疑难条件。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八条规定,已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根据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关于提前还贷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客户提前还款服务工作,改进提升服务质量。”我们依照双方合同约定(10个工作日)提前申请将近一个月了,银行仍然在无故推诿,无理拖延,拒绝提前还贷,每天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属于恶意违约行为。
恳请银保监主持公道,帮助解决老百姓提前还贷、正常还息都难于上青天的无奈困境,督促洛阳农商银行营业部尽快改正违规违约行为,同意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减少我们的巨额损失,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4-04-09 09:14:55
网友您好,您的投诉我分局已知悉,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办法》,我分局已及时督促银行主动与您联系并协商解决问题,请保持电话畅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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