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图回复内容,请回复部门说明,针对河南三建采取立案罚款措施的行为是针对本人欠薪事件而做出的?还是跨时间,多人次群体性向河南三建讨薪而做出的罚款立案行为?
1,如果是针对本人讨薪事件而做出对河南三建的罚款,贵部门能否为本人开局河南三建拒绝支付农民工报酬类型的回执单,便于本人方便与上级反应。
2 ,立案罚款如果不是针对本人讨薪事件,针对的是河南三建,多人次,长时间积累下得罚款,而不能给本人单独开具情况说明回执单,那不就是纵容河南三建凭着一次或者几次罚款就可以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长时间多人次被欠薪,法治和谐社会下企业敢于随意欠薪,不惧怕行政部门的处罚,不惧怕中国法律,贵单位没有向上级政府报告及时制止河南三建常态化恶意欠薪犯罪事实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07 10:44:39
网友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了解到您已到老城区劳动监察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相关内容由受理劳动监察的部门负责解释。已把您的问题反映到老城区人社部门,稍后会有相关人员跟您联系。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23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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