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洛宁新都汇商场强制性关闭租户们的店,导致无法正常营业!其理由是让我们给商场换签不合理的新合同。我两个店的合同都是春节前刚签约的,还没到一年,难到就视为一张废纸吗?新合同商场招商部的人小井给我说是为了应对业主们,让我把我三年以来用的48.38平方的面积改成70多平方,我很不理解,这对我来说也很有风险,我不想签,而且我也有现成未到期的合同,并且我良咔店的物业费和房租都交到了5月底,并没有欠钱,反而我申请很久的物业问题(后门天冷时风大的我店里冷的无法正常接待顾客,无法正常营业),这个问题三年来一直给我敷衍不解决,现在又因为强制性无理的合同,把我店给关闭了!这不是欺负人吗?我店员上午上班,没电怎么接待顾客?我还得给店员正常开工资,这损失新都汇给我怎么赔付?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允许商场这样胡作非为欺负租户吗?这样的不平等行为和条约,是我们中国人可以忍受的吗?请求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试问一份合同还没到期,就可以视为一张废纸说换就换的吗?不换就给你关电让你不能营业,这样的做法对吗?如果洛宁、洛阳、北京、上海等等全国各地都这样效仿,我们国家的市场是不是乱套了?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4-06 09: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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