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1】我是开元壹号三期瑞境苑的业主,于2021年11月15日购入车位一个,当时和开发商签订协议,规定分别于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1月15日每次返还资金1.56万元,共计三次。2022年的资金经过曲折的斗争已经返还(这里就不展开赘述),但是2023年的资金经过多次和开发商负责人沟通,均石沉大海,返还遥遥无期。距离合同规定的返还时间已经过去快半年了,作为业主我也是感到深深的无力和挫败。
【2】作为2018年响应洛阳市政府号召回洛工作的青年人才,本不想就这等小事麻烦相关政府部门,但是作为刚来洛阳安家落户的外地工作人员,面对1.56万元的资金也是捉襟见肘。再加上今年我的爱人也辞去了上海的高薪工作,来洛阳陪伴我。她目前是待业在家(也在积极找寻新的工作),没有经济收入。这样的情况,仅靠我个人的收入,既要每月偿还高昂的房贷,也要维系家庭的日常开销,还要照顾年过六旬的父母,经济状况日渐拮据。目前比较急需这1.56万元的资金过渡。
【3】希望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能积极协调,让开发商尽快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感谢万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4-02 15:17:41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经协调,关于您反映的车位返现问题,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退款。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