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开始在洛阳工作,于2022 年8月份购买建业旭辉尊府7号楼房子一套,合同上说是2024年10月31日交房。经深入 工地调查发现,从2023年5月份开始,该项目基本全部停工,偶有几个工人磨洋工。我们广大业主每月偿还贷款,却看不到希望! 自发组织业主成员去施工项目部门咨询情况,销售部负责人说监管资金已经打给建筑公司六建,六建施工负责人说没有见,都互相扯皮踢皮球,至今没替业主查明原因解决问题! 我们反映建业旭辉尊府停工的问题,只是想要有关部门、开发商能正面给予我们广大业主一个合理合规的说法! 诉求: 建业旭辉尊府长期停工的根本原因,没有权威政府部门监督,把关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不明,希望省委领导班子、洛阳市委领导班子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大局,对得起胸前党员党徽,对得起自己入党宣誓,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要为人民做事实,解决百姓难题! 1、政府不作为,缺乏监督; 2、办事效率低下,多次投诉无果; 3、信息不公开透明 ,业主没有知情权; 4、公布的交房节点,形同虚设; 5、缺少群众监管渠道。 你们就是我们的救命稻草,我们期待着答复,期待着问题的解决 。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关于您反映的资金监管问题,“建业旭辉尊府”项目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审批用款。在审批用款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节点,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关于您反映的资金监管问题,我中心已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温馨提示:预售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和按揭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将房价款(包括定金、预售商品房一次性付款、首付款、个人按揭贷款)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帐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房价款。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时,抵押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发放帐号应与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保持一致。各按揭贷款银行发放房款时应严格按照《监管办法》规定,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关于涧西区住建局不作为,说我们小区不归他们管,打电话督促一直没有用,这个你们会给解决办法和回复吗?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3-27 09:48:2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
经了解,该项目目前为正常施工状态。
关于您反映的资金监管问题,“建业旭辉尊府”项目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审批用款。在审批用款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节点,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关于您反映的资金监管问题,我中心已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温馨提示:预售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和按揭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将房价款(包括定金、预售商品房一次性付款、首付款、个人按揭贷款)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帐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房价款。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时,抵押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发放帐号应与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保持一致。各按揭贷款银行发放房款时应严格按照《监管办法》规定,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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