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9月购得洛阳市涧西区高新周山大道与北航路东北角美的浩德云熙苑小三室房产一处,交房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因本单元门设计为1.7米左右宽度,与其他楼栋7至8米宽的单元门设计有明显差异,部分本楼栋业主以此为由于2023年夏天协调开发商更改单元门宽度与其他楼栋一致,开发商给出解决方案为向右扩建,即向本人房产一侧扩建,会产生将本人房产一间卧室的窗户完全遮挡,造成此卧室无采光、通风功能,变成一间小黑屋的后果。如果交房后,此间卧室将无法使用,严重损害本人利益。开发商与本人协商两次,本人诉求为:1、退房;2、换房。期间产生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两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2023年底开发商在未与本人再次协商情况下开始施工,本人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均未得到答复。随后本人于2024年1月份三次拨打洛阳市热线反映问题,将此事交办涧西区政府办理,涧西区政府在未于本人联系,未了解事情经过,未调研核实对本人生活产生的影响情况下,三次通过热线平台回复让本人自己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可以协商,本人何必麻烦政府。此事中本人感觉形同虚设,涧西区政府不做为,开发商以群体利益为由损害个人利益,希望相关单位能为本人做主,停止侵害本人利益行为,协助本人诉求。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3-23 09: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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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开发商开发建设问题超出我区单位监管范围,建议您在开发商上级监管市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版块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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