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7号中午12:55停靠在韩城街老字号刀削面店门口路边,去面馆吃面,前面是正常停车位有车停放,后面是一大堆路边施工用的沙子在占道,车辆停放在前方车辆和后方沙堆中间,未影响交通通行。 刚进到面馆报上饭,13点04看到外面有交警,就出去挪车,结果13点0分交警就贴条了,13:06已经把车挪走,总共不满15分钟。 依据洛阳市公安局 微信公众号(洛阳警民通)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公告,关于违停执法方面的第11条(11.违停15分钟内可免罚。违停执法信息采集员发现车辆违停后,首先下达《纠正违法行为温馨提示单》(“文明停车服务卡”注册用户将同步以微信等方式告知车主),15分钟后若未驶离,将下达《违法行为告知单》。)和第13条(13.服务餐饮企业。汤馆等早餐企业经营区范围内,车辆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秩序、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没有群众举报条件下,每天7时至9时违停不予处罚;经营午餐和晚餐的餐饮企业经营区范围内,每天11时30分至14点、18时至21时违停不予处罚。)。 这些条款都是洛阳人性化执法的便民措施,为什么在县里边在乡镇里边这些便民措施不管用了呢?宜阳县韩城镇不是洛阳范围内吗? 这两年经济不景气,老百姓的钱袋子已经够少了,交警队还这样搜刮钱财吗?韩城镇真的是例外,这已经不是第1次了,23年10月16号发的公告,当时信以为真,结果也是下午吃饭时间在韩城街18点整被韩城交警贴条,也是在便民服务的晚饭时间,去餐厅吃饭,同样是不满10分钟,看到交警就立马去挪车,也但是也已经被贴上条了,在韩城镇没有15分钟柔性执法和服务餐饮行业的吃饭时间免处罚条例吗? 投诉韩城交警违反第11条,没有先下发《纠正违法行为温馨提示单》,另外没有遵守第13条的服务餐营行业的规定。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洛阳市车辆违停是城管部门,如您对处罚有异议,可自处罚之日起60日内向宜阳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阳县公安局
难道乡镇道路管理比城市里面管理还要严格吗?车辆后面沙堆占用停车位怎么不管?二轮车三轮车占用停车位也没人管,导致机动车没地方停?是交警队不作为呢,还是交警队仅为了罚钱创收而作为?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3-15 15:51:17
网友您好:
如您对处罚有异议,可自处罚之日起60日内向宜阳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人也可在交管12123提起申诉。
宜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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