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回复,有理有据有节。
你们说的大道理,人人都懂,但是客观事实,是你们更换撞坏的安全设施的速度,根本赶不上重新撞坏的速度,现在干脆不换了,一地狼迹,我今天发的图片是前几天拍的,现在又有倒霉的司机又撞上去了,现场比图片更严重,只是我没法停车没有拍照。
客观原因,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出事故的司机,我都替他们觉得冤,你调头就调头,但中间的隔离岛,为什么修的那么大,就是为了强制停车吗?说晚上有路灯,实际情况是根本不会亮,漆黑一片,不熟悉路况的司机糊里糊涂就中了招,现在的事故只是车毁人未亡,司机选择忍气吞声,如果哪一天要出人命的话,肯定有司机和你们打官司。
我每天上下班从这里经过,都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希望政府到现场实地调研一下,做出正确的选择。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3-29 12:48:14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诉求收悉,感谢您对市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我局已安排设计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经核查,依据洛阳市城市道路标准该位置整体设计是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针对安全问题我局将协同交警、城管部门加强该路段交通管控疏导,保障节点的通达性,降低交通安全的风险性。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