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时候,柳林路一停车场采用“洛阳城市停车”收费系统,在2023年12月29日的时候该停车场弃用洛阳城是停车,改为其他第三方收费系统。该停车场在12月29日当天中午开始拆除电子杆,下午下班时,需要驶离停车场时,被相关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扫她提供的二维码进行支付费用,照做之后她将电子杆开放,驶离。
一直到今天(2024年3月13日),才突然看到自己账号绑定的车牌号有一个这样的异常订单,还显示车辆未驶离,费用已经累计到753元!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这个订单应该怎样处理?!请相关部门领导为民做主!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4-03-14 09:13:52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的关注和支持。您反馈的问题是场地滞留车订单问题,我们已安排工作人员清除滞留车信息。如您有其他停车业务需要咨询,请您关注“洛阳城市停车”公众号留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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