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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购买林海云璟一号楼住房,合同规定交房期间2023年6月30日。直至2024年3月12日伊川县林海云璟小区还未达到合同规定交房条件。证件都不齐全还未正式交房,就要从2024年1月1开始收入物业费!如此强盗行为业主们现在欲哭无泪!投诉伊川县房管局回复开发商证件正在审批中,物业费要业主们自己去找开发商谈,我们小小群众开发商面都见不到,希望政府部门出面协调!
交房 物业费 伊川县 开发商 证件 业主 小区 住房 强收 强盗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3-12 12:41:09
网友您好: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收费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文件)第八条之规定: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伊川县住建局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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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68443 2024-04-12 09:42:41 【洛阳市伊川县】
答非所问,不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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