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台小区消防不合格就已经交付使用,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现请求消防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3-12 13:32:08
我支队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与举报人电话沟通了解。经了解该举报人举报的是开元壹号芸台小区地下车库消防验收不合格。经调查,该地下车库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消防验收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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