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2日就泉舜沁泉苑房屋装修一事与铭朗装饰公司(地址: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政和路与金城寨交叉口丹尼斯斜对面)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并交付合同订金,在签订合同之前,本人与铭朗装饰公司多次就房屋装修细节进行沟通确认,铭朗装饰公司设计师及主管领导存在欺诈行为,主要为以下几点:
1.铭朗装饰公司员工承诺水电改造过程中为房屋预留50个开关插座点位;
2.铭朗装饰公司员工承诺开关插座可以做成带零线的智能家居开关插座;
3.铭朗装饰公司员工承诺可以给房屋施工安装地暖;
在签订合同支付完定金后的一周左右,与铭朗装饰公司沟通开工时间及具体细节时,被告知以上内容均无法保证。铭朗装饰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夸大事实、欺诈消费者的情况,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推倒之前承诺的内容,多次沟通协调退款,无法达成协议,无奈之下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3-08 09:56:47
网友您好:
我局已经联系明朗装饰,要求该公司相关责任人与诉求人联系,就诉求问题进一步协商。如果双方协调不能一致,可以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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