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24年2月26日因沼气池爆炸受伤被偃师区人民医院急救车接入就诊,急诊科检查头、胸、上、下腹部CT及左前臂X线片、心电图等,总计一千多元。检查后发现病情严重办理了住院手续。但是这些检查费用却被医院告知无法转入院报销手续,需自费承担。咨询院内医保科后,医保科也是告知无法转入院报销,但是没有拿出任何书面规定不能转入院报销。我觉得急诊病人检查转住院报销如此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儿,为何不给办理?如果说是洛阳市社保局的规定,那为何同在洛阳市管理范围内,我们自己单位就可以转入院报销?请相关部门给个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3-07 15:14:24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该病人急诊接诊时生命体征平稳,颜面部外伤,左腕疼痛,胸部疼痛,检查结果手腕骨折,根据患者情况当时医生两次征求家人意见是否住院?并告知住院检查可以记到住院账上报销,家属回复不住院,医生明确告知不住院门诊检查无法报销,患者表示理解并同意。后另一家属又要求住院,随住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自2021年10月国家贯标系统实施以来,系统没有手工录入界面,门诊费用出院时无法手工录入住院系统在医院报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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