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热用户自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室温连续四十八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减收热费。 2月28号开始暖气不热,到3月1日还没有修好,自今年转改直后,已经停暖3-4次了,请问高新热力如何赔偿用户暖气费?
回复部门:高新热力公司 2024-03-04 09: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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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热用户自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室温连续四十八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减收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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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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