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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昌优地不具备装修条件,忽悠业主收房可以办装修,并且不退装修押金,必须抵物业费,违规收费,望领导彻查
装修 押金 收房 彻查 物业费 不退 管理局 业主 收费 违规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3-01 10:10: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已经要求物业公司装修验收后及时退回装修押金,不允许抵扣物业费,对此将继续跟踪落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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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65764 2024-03-04 13:04:28 【洛阳市】
现在办装修还是不退押金让抵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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