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018年3 月2 日进入南华未来幼儿园(原名:洛阳市南华幼儿园)从事保育员工作,每个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申请人平时工作努力认真,双方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前4年(2018年3月-2022年3月)未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多次催促被申请人进行缴纳也未补缴。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网友1466743 2024-02-27 评论1 浏览467 编号 2024022720392011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2-29 11:42:58

网友您好,按照豫人社规【2020】4号文、豫社保【2020】30号文件规定,由单位申请办理企业养老补缴业务,请您及时与单位沟通处理,感谢您对社保的关注和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已和单位协商,单位不执行,不给交社保,到社保中心也投诉了。但是社保中心的人也没有下令文件。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