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2-23 09:46: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周**于2023年2月至2023年11月跟着高*在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紫檀苑项目开塔吊工作,现投诉项目随意克扣工资。 孟津区人社局综合执法大队与项目负责人高*联系,了解到诉求人在工作时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塔吊将项目一道墙撞倒,给项目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因此项目所扣500元为诉求人周**对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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