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浙商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0日。一期土地摘牌约129亩,目前尚未完成开发建设。其中约48亩未开工建设的土地已向贵局提交规划变更申请。
本人作为公司股东之一,不同意规划变更申请,不同意更改规划。
理由:
1、公司营业执照已经于2023年3月19日到期,没有合法存续,处于法定解散状态。工商企业信用信息显示,公司“正在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公司在法定解散后,应该依法清算而没有清算,本人作为股东之一,已依法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
2、公司在正常营业期限内,因法定代表人胡乱作为,公司股东大多数,在2014-2016年期间,未经股东会决议,多人数次以关联公司借款、股东个人担保的形式,从公司借走数千万资金,长期逾期不还,本息合计超过一亿元人民币。造成公司高息向社会借款偿还银行贷款利息,造成公司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一期在建工程被法院查封,导致工程拖期数年长期逾期无法正常交房,业主上访投诉,两栋楼成为问题楼盘。导致公司十年没有给股东分红,一期约48亩土地被闲置浪费十年。
3、公司资金链已经断裂,公司长期靠违规销售银行查封的房产苟延残喘。公司事实上已无继续开发建设的能力。公司在2023年3月营业执照到期时,既无能力合法存续,又不决议解散、不清算,已经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4、以公司名义向贵局提交的更改规划申请,未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更改规划的股东,均为借款长期不还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二十四条第(五)条,以上借款不还的股东无权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无权对公司经营做出决议。本人作为股东之一,在公司十年未给本人分红、营业执照已经法定解散的状态下,强烈要求对公司依法清算。不同意更改规划,并提请政府收回尚未开发的约48亩土地,另做它用,充分发挥土地的可利用价值,避免土地继续浪费。
特此向贵局投诉:不同意任何人、任何单位,无视股东大多数长期借款不还的事实,无视已经给社会、公司、股东、业主造成的伤害,纵容 个别股东更改规划,利用股东多数决继续实控公司,继续损害本人利益。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2-20 09:36:41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局洛龙分局暂未收到该项目规划变更申请。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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