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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如此服务却要让业主足额缴费合理吗?它们有权收装修押金叁千元吗

    我们是新安县碧桂园繁华里业主,碧桂园元月二十日通知交房,我应约验房发现几处问题由碧桂园工作人员登记处理,直到现在仍未接到处理完毕通知,我们原计划年前制作阳台,被告知图纸没出来。过几天来拿到现在阳无法制作,今天缴费却要求自二月一日起缴请一年物业费和拉圾清运费共计三千肆佰元,并要求装修时缴押金三千元,服务如此差,收费如此高合理吗?它们收押金合法吗

    网友1238605 2024-02-16 评论0 浏览1252 编号 20240216214042283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2-17 16:18:1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和房产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垃圾清运费是市政局收取,物业代收,装修押金问题,是按照双方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如不按照合同约定,多收取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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