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证时候说的好好的,证地不符也没问题只管摆,出问题他负责,什么应急局有关系,如果不能摆摊就退钱,然后应急局检查把证收走了,对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集装箱,帐篷,人工,灭火器,警示牌,加上买证的钱,花了1万多元,让他退钱也是一天推一天就是不退钱,我想问这个证允许买卖吗
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24-02-18 16:30:06
网友你好:
我局接投诉后,按照辖区将诉求移交西工应急管理局核查落实。经核查后,西工应急管理局回复如下:按照市政府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要求,西工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临时经营许可。程序为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凡条件符合的按规定经区里统一组织培训合格后即可办理。前期经过资料审核及实地考察,负责人李超和安全员张仕辉所审报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位于衡山路张岭段泉鑫洗浴口东侧向南300米的位置)符合条件给予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西工区应急管理局在办理过程中已明确告知摊位不能移动,必须在办理指定位置且办证人员要经过“六合一”比对后方具备临时经营条件,如发现不符将吊销经营许可。西工区应急管理局在后期巡查过程中发现此位置有板房但无人经营,在2月8日例行检查中发现该临时经营许可证未在审批核准位置经营(实际在衡山路机场路交叉口西南角),且负责人和安全员连续两次检查均不在现场,因此根据规定收回临时经营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不允许买卖,鉴于其反映情况涉嫌非法倒卖经营许可证,建议相关人员报警处理。
感谢您对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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