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8年9月份于洛阳地铁2号线03标段06工区签订,该工程结束后,至今两年仍有20万左右未付款,两年内多次索要该材料款相关领导一拖再拖,不作为!每次索要都是各种理由推拖,多次避而不见,作为洛阳市重点单位拖欠材料款严重影响该单位形象,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并及时有效解决此事情!
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2024-02-07 17: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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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所诉事项,我司立即派工作人员核实情况,与诉求人进行电话联系,详细沟通。诉求人称某施工单位拖欠其砂石料材料款,但具体信息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工作人员建议其进一步核实,诉求人表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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