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绿都塞纳春天南2门出入口人行道交会区域有门卫房和车辆阻拦设施
此处人行道宽度4米,出入口与人行道交会区内门卫房宽2米,车辆阻拦设施宽3.4米,严重侵害人行道行人通行权,行人必须绕行通过
针对此处违章建筑的举报,城管局的调查结论是此处门卫房和车辆阻拦设施是盛易达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设置,该停车场有报备手续,没有侵犯公共空间。
城管局的结论是错误的,认定主体和法规依据错误
违章建筑的认定主体是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部门是检查和执行部门
违章建筑的认定依据错误:停车场的报备手续不是认定违章建筑设施的法规依据,停车场报备手续里没有门卫房和拦车设施的位置信息,停车场规划图里也没有此处门卫房和拦车设施,查阅便知,报备手续里的消防和交警验收也没有该处门卫房和拦车设施信息。
首先明确:此处出入口与人行道交会区是行人和车辆公用的公共区域,是社区规划范围外的公共区域
根据《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 GB/T 51439-2021中 5.4.1规定: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处的人行道应保持平整连续。
根据以上标准规定,地块出入口与人行道交汇区域属于行人和机动车共用区域,
共用区域内设置建筑和设施违反平整连续要求
判定此处违章建筑设施的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
设的房屋设施属于违章建筑设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综上所述,在人行道与出入口交会区域建设的门卫房和设施属于违章违法建筑,应该被纠正,将门卫房和拦车设施移到人行道规划线社区内,让人行道畅通无阻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2-19 10:18:33
网友您好:
接到受理单后,我办高度重视,经与物业核实,该出入口为消防通道,禁止车辆出入,门口摆放石墩为防止车辆通过,门卫房及道闸未占用人行通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龙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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