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24-01-31 20:31:23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1】445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广电动汽车“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联网通办的通知》及《河南省电力公司低压充换电设施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规定》,申请充电桩电表需要提供“车位使用证明、车位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物业证明(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需加盖物业章)、车位产权所有人新能源汽车购车证明”。
洛龙区大曌国际小区物业对您所在小区充电桩设施有统一管理的职权。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需要小区管理方出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并在安装后纳入小区统一管理范围。同时,供电公司需根据物业指定位置进行充电桩电表安装。
因您无法提供加盖物业章的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报装资料存在缺失,不符合安装规范,也无法通过平台审核,影响下一步安装工作。建议您与物业继续沟通处理。如您有其他用电诉求,欢迎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16663796110。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