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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能源充电桩安装问题

    我是洛龙区大曌国际业主,有自己的停车位,需要安装新能汽车充电桩。供电公司要求物业提供允许安装证明,但是物业要求邻近车位业主同意才给出证明。现在因为一个邻近车位业主不同意签字而不给提供证明。物业不想担责任拒绝出证明,但是物业经理明确表示,只要供电公司同意安装,物业会全力配合,但是就是不能出证明。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国家和省里市里的政策也没有要求物业出证明,而且都是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怎么解决?难道非要一级一级向上投诉吗!

    lhyzj71566 2024-01-31 评论0 浏览4560 编号 20240131120157760 [供电公司]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24-01-31 20:31:23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1】445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广电动汽车“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联网通办的通知》及《河南省电力公司低压充换电设施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规定》,申请充电桩电表需要提供“车位使用证明、车位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物业证明(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需加盖物业章)、车位产权所有人新能源汽车购车证明”。
       洛龙区大曌国际小区物业对您所在小区充电桩设施有统一管理的职权。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需要小区管理方出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并在安装后纳入小区统一管理范围。同时,供电公司需根据物业指定位置进行充电桩电表安装。
       因您无法提供加盖物业章的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报装资料存在缺失,不符合安装规范,也无法通过平台审核,影响下一步安装工作。建议您与物业继续沟通处理。如您有其他用电诉求,欢迎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166637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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