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1-31 15:54:44
接到举报后,我支队立即派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联合办事处、社区消防专干进行核查。经现场核查举报属实,已责令拆除充电插座并督促物业加强管理,统一停放电动车及私家车辆,确保消防安全。同时,根据2023年5月29日《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工区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涉及消防救援的4项行政处罚权已下放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包括对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处罚,已移交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城管部门协同处理。已回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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