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1-29 16:04:10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由市住建局按照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及洛阳市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与改造的具体要求,统筹物业管理、空间受限、变压器容量不足等情况,综合制定小区配建充电设施的布局建设方案。我办已告知该物业公司上报相关部门,综合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太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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