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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喜乐购超市欺骗消费者

    我在涧西区(原新区)喜乐购超市河洛路店办理了会员,购物消费可以积分活动。2023年12月25日用积分兑换了一张消费满40减40的消费券。昨天去超市买东西使用该电子消费券是告知活动已结束消费券已过期不能使用。今天去店里找负责人交涉告知还是以活动结束消费券过期为由拒绝使用。我看了一下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1月6日至1月31日,怎么是过期了呢?希望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这种欺骗消费者的不良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友508825 2024-01-24 评论0 浏览3300 编号 20240124171713935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5 09:31:21

网友您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的规定,由于您发帖反映的问题无提供联系方式,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五项“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五)未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的规定,我局不予受理,若您有相关违法线索,建议您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的相关投诉方式提起投诉! 
温馨提示:当您需要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咨询和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等服务时,请及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15,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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