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号上午我骑电动车在辽宁路往西正常行驶,距离南昌路100米左右时,突然一辆小汽车转弯撞了我。车上一女的下午看了一下她的车后就直接又进到车里,无奈我只好报警,几分钟后,来了一个小伙子,说话很严厉,好像都是我的错。过了一会儿保险公司的人也到了现场。民警到现场后,认定汽车全责。从前到后开车的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好像车是保险公司开的一样,我很不理解,为什么开车撞了人,还那么有理,难道有保险公司他们就没责任了吗?他们的人性去哪里了。能否对开车的进行点人性教育。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1-23 17:11:45
网友您好!创造良好、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环境一直是我们交管工作的首要职责。近期已安排辖区大队交通宣传人员深入辖区社区,学校,企业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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