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月3日和4日向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中州中路288号院2号楼6单元在离防控洞口仅6米处加装的电梯未经特种设备验收,违法投入使用。此单元东面墙体已严重爆裂且支撑樑钢筋已裸露清晰可见。请问未经特种设备验收的电梯就投入使用,应按照何法规做如何处理?何时能处理?2024年1月5日西工区政府回复称:该加装电梯资料尚未移交。“资料未移交”说明该电梯至今未验收。那么再次请问1、该加装的电梯未验收即投入使用应按照何法规做如何处理?2、何时能处理完毕?谢谢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8 15:28:55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辖区汉屯路所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该小区电梯设备已检验合格,并投入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温馨提示:当您需要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咨询和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等服务时,请及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15,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