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长水镇烟站西旁新村,是2007年乡村建设的新农村。我家在第三排,邻居私自在他门外的公共通道上搭建彩钢瓦棚,用来停车,严重影响里面的住户通行和乡村整体化形象。我知道后给他说两次,他说拆除,可过去一个多月,仍不见动静,我又让别人给他说两次,可依然不动。在这法制社会,竟然还有如此豪横的人,自以为是,我行我素,把公共区域占为己有,损人利己。望政府职能部门查看核实给予拆除,以警示后人!谢谢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公共道路上搭建彩钢瓦棚停车问题,已经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方当事人回复近期工作返家后尽快进行拆除,并且当事人保证公共道路区域不影响通行。 洛宁县长水镇
本人诉求公共道路上私搭乱建彩钢瓦棚停车且侵犯别人通行权的事件已过一周时间,他人就在家,可就不拆,置若罔闻,难道他有啥后台支持?春节临近,希望政府能尽快落实跟进处理此事,恢复原状,还我通行权。何况这是乡政府规划建设的新农村,如此这样下去,以后会不堪一击,矛盾更为突出……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1-22 16:45:29
网友您好: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公共道路上搭建彩钢瓦棚停车问题,已经与对方当事人再次联系。责令对方当事人于本周内进行拆除,若未在期限内进行拆除将由镇执法队协助拆除,已与诉求人沟通,后续问题解决镇政府会持续跟进。
长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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