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长水镇烟站西旁新村,是2007年乡村建设的新农村。我家在第三排,邻居私自在他门外的公共通道上搭建彩钢瓦棚,用来停车,严重影响里面的住户通行和乡村整体化形象。我知道后给他说两次,他说拆除,可过去一个多月,仍不见动静,我又让别人给他说两次,可依然不动。在这法制社会,竟然还有如此豪横的人,自以为是,我行我素,把公共区域占为己有,损人利己。望政府职能部门查看核实给予拆除,以警示后人!谢谢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1-10 10:06:25
网友您好: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公共道路上搭建彩钢瓦棚停车问题,已经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方当事人回复近期工作返家后尽快进行拆除,并且当事人保证公共道路区域不影响通行。
洛宁县长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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