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都中梁河风雅叙的物业预交了2024年3月到2025年2月一年的物业费,共计3083元。当时缴费送的礼品也已退回给物业。因为出现风险因素,不想交太多钱,于是让物业退费,遭到拒绝。我的要求合理合法,没有享受的服务,没有发生的费用,为什么不给我退?物业无耻扣押业主的钱不给,街道踢皮球不管,公民的合法权益就这么被践踏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1-18 15:56:37
网友您好:
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了解,诉求人方办理交付手续时预付1年的物业服务费,此后物业服务费按每年预交一次,诉求人方或物业使用人应于到期前最后一月的25号前向物业方预付下一年的物业服务费,在所缴年度首月1日及以后缴纳的视为逾期交纳。物业退费根据物业服务协议条款确定,如未达到退物业费的条件,可以不予退回物业费。物业目前跟公司正在沟通中,感谢对我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洛龙区科技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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