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1-15 11:49: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其是路通建业城路通花园业主,物业乱涨物业费,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经调查,路通花园二期前期物业费由开发商根据小区楼盘定位及客户分析,参照我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三级物业服务标准,经招标选聘河南宏昂物业进驻服务,约定物业费每平米1.5元。前期交房后因配套设施不全,物业费暂时按照1.2元每平米收取。目前,建业城已经全部交付使用,物业将物业费调至备案价。 收到业主投诉后,我中心立即到路通花园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考评,发现该小区卫生情况差,管理混乱,实施设备未维护和安排人员值班及巡查。我们约谈河南宏昂物业公司,要求其整改,并协商物业费的问题,通过协商宏昂物业同意物业费暂缓恢复招标价,按照之前标准收取物业费。但宏昂物业公司并未按照协商结果执行,其以每平米1.5元的标准,交一年物业费送两个月的形式收费,造成大部分业主不满意,要求按照1.2元每平米的价格收取。 对于宏昂物业公司私自涨物业费的问题,我们已向麻屯镇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工作沟通函,向其说明路通花园物业情况,并协商联合行动,对宏昂物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我们将持续关注建业城业主反映的问题,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对于业主所反映的物业费问题,建议广大业主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按程序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解聘现有物业,或者重新选聘物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