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四川发生不栓绳犬只咬人事件,全国上下都严查犬只不栓绳。现在事件过去了,依然有养犬人遛狗不栓绳,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能否形成长效机制,加大惩戒措施,使养犬人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不要抓了就紧一阵,不抓了就什么也不管,放任自流,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1-11 10:50:03
网友您好,根据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重点管理区无主犬只、流浪犬只的控制和收缴,依法查处违规携犬进入公园、广场以及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牵引、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影响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如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此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反馈举报。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公安局将会进一步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好相关职责。 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