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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润祥家园未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润祥家园早就竣工且人员入住了,今年开发商才开始确权。但是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个小区1.2.4.5.6.8.10.11栋楼均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已经通知相关业主办理不动产证,但3.7.9却迟迟不予办理且不告知具体原因。

    作为普通消费者查询了相关法规,发现国家对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有时间限制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对该开发商进行督促要求其尽快办理?

    lyd_l37tiQe813 2024-01-04 评论0 浏览2209 编号 20240104145217984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1-04 15:06: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问题 孟津区润祥家园部分楼栋未办理确权登记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润祥家园位于孟津区文津路与咸宁路交汇处西南角,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诉求人反映的3号、7号、9号楼开发商尚未到我局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及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等相关规定,前期需由开发商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要件到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每栋楼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后,业主可与开发商共同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据、身份证明材料等要件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1月5日上午,我局分别与诉求人和开发商电话联系,督促开发商到住建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手续并同时告知诉求人该小区办证现状和进展情况,诉求人对诉求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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