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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9月底购买房屋,这些补贴还需要单独申报吗

    实行购房补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洛阳市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交纳契税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0.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在洛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洛缴纳社保,在城市区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可分别享受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已按照《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hnzzf2007 2024-01-03 评论0 浏览1066 编号 20240103133354238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1-04 16:02:5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此事。关于《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政办84号文中,购房补贴政策问题需出台相关文件,目前尚未出台,如后期出台会在我中心官网和有关媒体进行公布,您后续可关注我中心官网,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方网站通过IE浏览器进行查询。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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