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12-29 17:38:42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收、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申请材料目录及办理流程:
第一步:领取并填写《河南省契税减免申报表》,需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章。
第二步:《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需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拆迁办协助加章)。
第三步:被拆房屋《房屋灭失或注销证明》(市民之家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或是被拆房屋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办加章)。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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