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在邮政银行办理汽车贷款业务,贷款发放后未联系领取贷款合同。当联系经办人员提前还款,被告知两年内不能提前还款。过了一段时间再联系经办人员提前还款,又被告知提前还款通道没有打开。直到2023年11月份,致电客服要求提前还款,客服人员告知7个工作日内有工作人员联系。十几天过去了未接到任何邮政银行的电话,再次致电客服,了解到相关部门已经给客服反馈了意见,是经与客户沟通客户同意不提前还款。根本没有人员联系,信用卡部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反馈信息。气愤之时要求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客服又说要有7个工作日给回复。客服在第四个工作日回复说要交3%违约金。在强烈要求联系经办人员提供合同,要看合同约定内容之下。12月7日才拿到合同。阅读合同内容后合同里没有约定不能提前还款的期限。现在已经还款一年半,每月有近1000元的利息,共计已经付了近1万8千元的利息。邮政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准确解读合同内容,拖延还款业务办理时间。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可以提前还款,不至于造成现在一万多的利息成本。现在又要交违约金又支付了利息,双重成本。相关人员迟迟不提供合同,不解读合同约定内容,隐瞒提前还款政策,欺骗金融消费者。以上种种行为让人不能接受,邮政银行信誉何在?请监管部门主持公道,保护消费者利益。
回复部门:邮政储蓄银行 2023-12-27 17:01:13
接行诉事项,我分行转至相关条线部门,经于推广机构支行长与业务人员调查核实,相关机构支行长于诉求人取得联系。经了解,业务人员已告知过客户需要领取合同,并且也多次告知客户提前还款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本次沟通对我行前期签订的合同和条款进行仔细阅读,与客户就提前还款问题基本达成一致,客户对我行后续处理结果满意。再次感谢客户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我行将持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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