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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三问郑州路办事处,老旧小区停车位规划最后一定要百姓买单?

    1 华源物业贴个告示就可以不用征集业主意见直接收费?

    2 没有这次规划停车位收费 业主们就没有房屋维修基金了?

    3 《补充经营收入的不足》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你发的洛阳市第四十四条例并没有见到停车费需要补充物业的经营收入不足,那么华源物业的收费原因是否违规?

    网友1046581 2023-12-22 评论47 浏览18969 编号 20231222175159193 [涧西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12-27 16:17: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华源南村小区自1999年建成以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入住增加,机动车数量也逐年增多,车辆停放难、消防通道堵塞的现象日渐加剧。街道办事处、社区与物业公司在车辆管理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征询住户车辆管理意见,核实登记车辆信息、门口安装进出车设备、安装消防停车警示柱、拆除地锁、加大巡逻力度以及电话通知挪车等,尽管多项举措并施但小区内停车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尤其是乱停乱放进出车困难等,投诉率居高不下。2023年5月,老旧小区改造进场后,办事处、社区与物业均收到多数居民要求进行停车管理。为了促使老旧小区适应现代化发展,解决居民的需求和打通生命通道,物业公司在此次改造中增加大量人力进行投资,改善小区脏、乱、差、停车无序、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在广大业主强烈呼吁希望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车位规划并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情况下。目前物业公司对三组团停车位正在进行试点推广。
2023年11月29日物业张贴停车位实施方案在三组团每个单元楼道里,接受业主提议。
2023年12月4日车位登记报名通知,登记车主诉求。
2023年12月14日物业根据车辆登记数量,公平保障各位车主的权益,张贴抓阄车位通知,2023年12月16日、17日在邻中心抓阄车位。
2023年12月15日上午大概有四五位居民到社区反应问题。社区组织现场协调会,先后陆续到场50人左右,协调会现场50多位居民就规划车位与否,停车管理费高低的问题积极发表意见。最后,有4位居民代表均表示费用过高,希望社区出面沟通。社区将协调会上大家反应的费用问题以及物业服务相关问题一并反应给物业公司,公司高层非常重视。第二天,车位抓阄现场,物业经理公布了优惠方案,价位已达到诉求居民的要求。
2023年12月16日、17日在邻里中心公开抓阄车位,物业经理现场公布优惠政策:交半年车位管理费送1个月车位费,交一年车位费送2个月车位费。现场所有居民均无异议。为保障车主权益,抓阄现场全程监督录像,抓到车位的居民除了个别人员弃权以外,其余均已选到合适车位,签订协议并缴纳费用。目前,该问题已进入信访程序,建议诉求人等待信访处理结果。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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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郑州路办事处的囬复完全是站在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讲的,业主的诉求是小区的公共用地属于广大业主,车位费的收取需经过广大业主投票通过!你贴了几张公示不代表业主同意,广大业主是否知晓!要不召开广大业主大会表决!要不逐户统计征求意见!这些程序办事处是如何监督的!基层政权是如何为民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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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处的为啥不为老百姓着想,要你们办事处就是讲正义的,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有权收停车费吗?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公平的说法。

    • 说的非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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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路办事处的囬复完全是站在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讲的,业主的诉求是小区的公共用地属于广大业主,车位费的收取需经过广大业主投票通过!你贴了几张公示不代表业主同意,广大业主是否知晓!要不召开广大业主大会表决!要不逐户统计征求意见!这些程序办事处是如何监督的!基层政权是如何为民做主的!和物业一起胡弄业主,不为业主着想是推诿和不作为的表观!坚决反对办事处的囬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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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的好

    • 说的好

    回复评论

  • 华源小区利用小业主公摊面积划停车位,u收费不合理,街道办事处不要和物业公司狼狈为奸,与狼共舞,

    32+1 +1 回复

  • 老旧小区改造停车位我们业主不能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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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源南村小区利用业主们公摊面积划停车位,不同意收费,郑州路街道办事处回复完全站在物业公司角度来讲的,不满意郑州路社区办事处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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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擅自代替业主 做主张收车位费,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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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处维护物业利益是啥意思,不考虑老百姓业主权利利益又是啥意思,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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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绝收取停车费,办事处与物业狼狈为奸,不办老百姓办实事

    16+1 +1 回复

  • 我们小区也是,办事处完全是站在物业一方的,地面公用面积属于业主的,买房的时候掏了钱,土地证上也有,到现在自己买的面积不能用,反而全归物业了

    16+1 +1 回复

  • 郑州路办事处的回复完全是站在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讲的,业主的诉求是小区的公共用地属于广大业主,车位费的收取需经过广大业主投票通过!你贴了几张公示不代表业主同意,广大业主是否知晓!要不召开广大业主大会表决!要不逐户统计征求意见!这些程序办事处是如何监督的!基层政权是如何为民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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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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