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12-25 10:32:4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洛住保【2023】1号)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条件: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含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自建房、私有住房、公寓、被拆迁房屋、宅基地等),相关情况已电话告知。
如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资料到绿洲花园营销中心查询。
绿洲花园营销中心地址:涧西区龙鳞路与木棉路交叉口东南角(绿洲花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绿洲花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61122100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4812624 64818036,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