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3摄氏度取值参数来混淆等同与室外-3摄氏度供暖就可以不达标,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3摄氏度只是设计阶段为了保证供暖设计施工的经济性因素,在取值室外温度参考1971-2000年30年当地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取值为-3摄氏度,但设计参数还有建筑楼剃性质、楼层、维护结构、保温、朝向等诸多因素。只拿设计参数其中的一个取值来就说未达标合理显然不合理。
设计单位在设计暖通指标时会有冗余度的,不是定时器,到参数点就爆。另外,设计参数只是设计的一个点,还有其他设计要点考虑,并且还有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运行是否符合设计等全生命周期运行的考虑和研判!
所以只简单的说室外温度低于-3℃,供暖就可以不达标非常不科学更不专业!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12-21 10:07:56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GB/T 33833-2017)第五条供热质量中对供暖温度要求“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在供热期间,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厅)室温,不低于18℃。
为有效应对寒潮持续低温天气,做好供热运行保障工作,我局已在寒潮来临之前启动应急预案,召开工作部署会,压实各方责任,要求供热企业在保证供热系统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对供热管网进行精调、细调,科学研判,尽可能提升供热温度,确保各供热区域有足够的热负荷,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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