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号伊滨区立雪路与咸宁寨街交叉口西50,施工单位把路指示牌横在路中央,我从西向东行驶,杆银色看不到,致使汽车多处受损(轮胎,轮股,转向系统,防火墙焊接点开裂)请有关部门处罚施工单位,承担因施工单位没有放置安全警示牌,栏杆横路造成的车损费用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12-11 16:53:57
网友您好!该事故由辖区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向区人民法院起诉施工单位由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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