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暖气问题,开发商、区政府、市(区)住建局,相互直接推诿扯皮,就只会用官方回复不具备验收条件这些话来糊弄老百姓,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业主把钱交了,换来的是无穷尽的等候和你们这些主管单位的推诿,有没有真正的下来调查落实,主管单位是不是要负起责任,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而不是用官方回复完事。去了几次市信访办,是不是感觉皮了不管用了,还是非要让老百姓到更高级别的单位去投诉才能重视这个问题吗?非要闹得不可开交的局面才能收场吗?
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23-12-08 08:20:09
网友您好!
新建居民居住小区首次开通供暖的条件有3个:一是小区供暖设施已通过供暖专项验收,二是供暖设施已移交供暖单位。三是用户户数达到小区换热设备供应能力的25%以上。经核实,丽景苑项目供暖设施尚未建设完毕,目前一个条件都不具备,我公司暂无法为你提供供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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