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安装为什么物业会不配合??
不给予配合的情况,应该怎样有效去进行管控??
有关部门应如何处理才可以让老百姓的权利得到应有的实现??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12-07 09:37: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611 号)附件《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有关要求,业主向电力部门申报安装自用桩需提供物业同意安装证明,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之后,物业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