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12-01 17:52: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户籍是指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户口从迁入起到发布认购公告之日满3年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中心城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不含孟津区、偃师区。
若要了解更多关于我市经适房认购条件可登录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了解查看,网站为:www.lyzbj.org.cn
温馨提醒:经适房报名资格审核、选房手续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能代办,申购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一些网络、微信群、中介发布经适房销售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不要相信这些虚假信息。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4812624,64818036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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