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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碧桂园繁华里的业主,依据合同碧桂园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交房。但其违约没按时交房,我们要求其赔偿损失,碧桂园回复依据新安县疫情其间情况可以临延三个月至2024年1月30日前为由拒赔,政府和业主协商了吗?三年疫情业主不苦吗?房货不还吗?谁来维护业主的权益?
业主 交房 违约 疫情 临延 房货 拒赔 应于 赔偿损失 新安县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11-27 09:56:3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双方签订有合同,建议按照合同约定走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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