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6月11日与洛阳市城市人家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当时设计师承诺赠送两个4.32平方的柜子,和设计师、经理三人一起签订了优惠协议(如附件图片所示),现在11月份兑现柜子承诺的时候,设计师说当初只承诺赠送一个4.32平方的衣柜,不予兑现当时的承诺,找装修公司兑现,公司说是员工个人行为,双方踢皮球都不兑现,到公司查当初的优惠协议,发现当初签的和设计师上报公司的优惠协议根本不是同一份,是两份不同的协议,并且上交公司的那份我都没见过,上面签的我的名字也是别人签的我的名字,总结一下就是设计师弄阴阳合同,给我的和给公司的不一样,并且我不知情,特此投诉,希望追究装修公司责任,兑现当初承诺,赠送柜子,如果拖延时间太长影响工期要额外赔偿赔偿金。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11-24 11: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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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与诉求人联系,该问题已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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