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融创凯瑞国宝宸院的合同交房日期是2022年12月份,经过无赖开发商的拖延直到现在已经是2023年11月17日终于通知交房。
1.直到目前开发商在没有“三书一证一表”的情况下违法强制交房,侵犯了广大买房业主的权益,至今无人管理,任由黑心开发商欺诈业主。2.开发商延期近一年,前段时间回复是疫情防控和建筑商纠纷造成延期交付,黑心开发商自己的原因造成延期交付,在没有对延期业主进行延期赔偿的情况下就匆忙糊弄业主交房,实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强盗行径,至今也没有人管。3.国宝宸院的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网络、小区道路、地下车库、消防设施……在没有建成验收的情况下强制交房及收取物业费实属强盗行径。4.开发商在没有交房的情况下强制把业主的房产转至没有经过业主授权的物业,坑害买房群众的强盗嘴脸更是昭然若揭,至今也没有人管理,任由黑心开发商胡作非为。
老百姓希望官老爷真正为群众着想,让黑心开发商于法于理不敢侵害群众利益。让“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实践到群众中去。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1-20 10:08: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接贵办事项编号(2023)353号诉求交办单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其是国宝宸院业主,开发商没有竣工的情况下通知11月强制交房,强制把业主的房产交给没有业主授权的物业管理,收取物业费,认为不合理的问题。 经调查,国宝宸院采取分期、分批次交房的方式,业主可根据自己需要在房屋竣工备案后收房,在房屋竣工备案办理之前物业费应有开发商承担,如果现在收房,按照规定应该缴纳物业费。如已经收房,物业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应该缴纳物业费。业主在竣工备案办理后收房的,之前物业费应有开发商承担。物业已经承诺,业主先行缴纳物业费,待开发商将竣工备案前物业费转给物业后,物业将业主缴纳的竣工备案前的物业费补充至业主后期物业费。 国宝宸院开发商在房屋预售前已经按照要求,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内容及物业费等相关内容和业主规约,业主入住后如对前期物业不认可,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重新选聘物业。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