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收费价格标准,即直流(即快充)0.80元/千瓦时,交流(即慢充)0.70元/千瓦时。同时要求各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现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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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回复为电动汽车。
问题是二轮电动车按时间收费 .一小时0.25元,花两元钱充了一点电,物业利润是否过高,并且还跑不远,可否实测一下,价格虚高的整改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0 17:10:20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老城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处理,辖区邙山所执法人员与您联系核实,经了解,执法人员核实该充电桩收费明细后与您解释沟通,针对该设备计量问题并未发现异常,若您有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反馈,经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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