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2年1月在三和苑购买了二手房,今年准备开通暖气时被告知前房主有四年未交过热费,如果不补交不能给我开通暖气供暖,称是对户不对人,现行法律法规是否有这样的规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贵网友所涉房产目前欠4年基础热费,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洛发改【2017】4号)要求,自2017—2018采暖期开始取消基本热费政策,对不用热的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但是往年欠缴的基本热费仍需按原标准补交。 贵网友应在买卖房产过户前查询好水电气暖欠费情况,您和原房东之间的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等渠道进行解决。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关注与支持。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3年11月3日
我和房东不存在纠纷,而是贵司与前房主有纠纷,贵司所回复的发改委的文件并未赋权贵司对户不对人,而是对过热费收取标准的规定以及对欠缴人收费的权利,贵司这种行为是偷换概念也是逃避责任。另外,过户房屋查清水电气信息并不是必须的,法律法规从无这种规定,建议贵司仔细研究后答复,莫店大欺客。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3-11-06 08: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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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贵网友所涉房产目前欠4年基础热费,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洛发改【2017】4号)要求,自2017—2018采暖期开始取消基本热费政策,对不用热的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但是往年欠缴的基本热费仍需按原标准补交。
贵网友应在买卖房产过户前查询好水电气暖欠费情况,您和原房东之间的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等渠道进行解决。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关注与支持。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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