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1-01 09:17: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网民反映问题情况 经调查,公众号留言同为孟津区居民为何统管孟津北区供暖工作的兴孟公司收费标准是0.16元1平米/日,而南区的热力公司定价是0.15元1平米/日。图中都显示均是孟津区发改委制定的价格。说是南区热力给有优惠,为何北区就能也享受下优惠?属实。 二、处理情况 (一)供暖文件规定 根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十八条 本市城市区的供热起止时间为每年十一月十五日零时至次年三月十五日二十四时(120天),县(市)区域的供热起止时间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九条供热价格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热用户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孟津区供暖执行情况 1、 孟津区南岸供暖价格执行标准:“居民用热价格:0.15元/日/平方米;非居民用热价格:0.26元/日/平方米”。 2、 孟津区北岸供暖价格执行标准:“居民用热价格:0.16元/日/平方米;非居民用热价格:0.30元/日/平方米”。 (三)孟津区南岸、北岸执行供暖时间及价格差异 1、按照《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城管局已经要求北岸供暖公司执行供暖时间120天,多收的2天差价退还用户。 2、由于孟津区南岸、北岸供暖公司不同,投资概况不同,公共管网不同,人员构成不同,经营支出不同等,并且不在统一供暖管网,不能执行统一价格。因此,孟津区南岸供暖价格执行2013年制定的标准。孟津区北岸供暖价格执行2018年制定的标准。 三、加强宣传 加大推进政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让群众知情,明明白白交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答价格疑问,增加价格透明度。同时做好价格政策方面解读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情况说明 因该网民的电话为保密状态,经与区便民服务中心沟通反馈仍联系不上。 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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